人是很有意思的,在我看来呢,每个人其实都可以分成是两部分,肉体的我承载着思想的,我思故我在嘛。就如同佛洛依德说我有三个层次,分别是本我、自我、超我,我觉得超我太过于虚无缥缈,就像是神话小说中人物的元神,是可以元神出窍的,不切实际,就把它舍去了。而正是因为一个人实际上是由两部分组合在一起的,所以就经常会出现不和谐,放在特殊的容器里,就会上演一系列可笑可悲的舞台剧,这个舞台是生活,人们用一生来表演,观众则无处不在。
还会记得我第一次走进方先生的故事里,是在大一那个混乱的时期里,直到看到故事的结尾,故事留给我感触并不是那么的深。看到洋学生的他在回国的船上搭讪了鲍小姐,无果而终,与苏小姐互相投怀送抱,念念不忘地,想来就和文纨一起围城了。谁知道挑剔的男人心里装上了出水芙蓉的晓芙,只好等着失恋。原以为孙小姐也是鸿渐城池中的一个过客,祝福鸿渐最后会和刘小姐喜结连理,众望所归,步入婚姻的殿堂,才知道是柔嘉与鸿渐筑起了这座婚姻的城,不假思索,品尝着“二人世界”的索然无味,备受了煎熬。
后来又走进了方先生的故事里,看到了很多不同的景象。
方鸿渐是靠周老丈人的资助完成留洋学业的,在他早期的生活里,埋着他死去未婚妻淑英的这样一个影子。倒是可怜了这位周小姐成了不眠之魂,遗容照陪着未婚夫的博士照,却还是亏给了旧时代的落后,少去了他的未婚夫鸿渐很多羁绊,可以让他拈花惹草,什么鲍小姐啦,苏小姐啦、唐小姐啦,如鱼得水,如沐春风。而鸿渐似乎对她是不会有感激的,他只是得知她不幸离世的消息后,“有烦人蒙赦的快活,但他对那短命的女孩子,也稍有怜悯。”麻木的心给人冰冷的感觉,可若他连那稍有的怜悯也没有,和禽兽是无异的。
周老丈人给这位“未过门的女婿”以陪嫁办喜事和聘金的名义打了一笔款子时,他“做梦都没想到这样的好运气,对他死去的未婚妻十分感激。”心安理得的像是自己亲手挣得血汗钱!等回国安顿下来后以女婿的身份在周家银行做事,靠着周家养活自己,就放佛周小姐还活着,理所应当的没有丝丝歉疚和过意不去,让人唏嘘。后来自己情场失意,是欠的周小姐的债,饶他不得,同周家闹翻,怏怏归去,似乎这本来就是一个迟到的离去。
爱默生在《论自然》里写道:人不是在自然里,而是在自身中看到一切都是美好而有价值的,世界非常空虚,它却从这种虚饰的外观中得到好处,是灵魂骄傲地得意扬扬。《围城》里,不论是方鸿渐、赵辛楣、孙柔嘉、苏文纨等这些年轻人,还是高松年、周经理、范太太、李梅亭这些上了年岁的人,都不是在自然里的,他们只是活在自己里,他们都是不自然的,当然不能排除在那样的一个年代,他们或许有身不由己的理由去只关心自己。这个世界一直都是空虚的,空虚的世界造就的是空虚的猴子,做出虚伪的举动。
苏文纨就是一只很典型的虚伪猴子,灵魂却还得意洋洋!以前的她,将爱情看的很名贵,不肯随便施与,在回国的船上,她却又赶不及自己的这件衣服不时髦了,或许是被方鸿渐的行为刺激了,至少在船上她对鸿渐是有点感觉的,他却对她无意。但是这种滋味快要出口的时候,只能硬硬的吞咽下去,怅然有失吧。后来鲍小姐离去了,她可以说是时机把握的刚刚好,颇有趁虚而入的风范,苏小姐对方鸿渐热切的关心把方鸿渐惊的不安。船继续在海上面上晃啊晃,放佛是苏小姐如愿以偿的胜利的招摇。后来分离,再次在上海相遇,方鸿渐和赵辛楣就入了苏小姐的城,上演了一场他爱你、他爱我的爱情闹剧。
“女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在这个时候就体现的十分精彩了。初次见面,我们的“方博士”和“周家女婿”怕是被苏小姐的头脑给佩服的彻底,苏小姐口中亲切的“鸿渐”让原本的主人赵先生去山西喝了一碗老醋,,引得两人斗智斗勇一番,看到他们两个落入了自己的圈套,洋洋得意呢!唐小姐也加入进来了,本就精彩的剧情更加有趣了。
苏小姐似对鸿渐要托付终生了,却不料方先生心里已经种下了唐小姐这颗爱情种子,后来称病没去的一个饭局反而弄巧成拙的滋润了这颗种子的萌芽,让方先生尝到了同唐小姐爱情的滋味,恨不得每时每刻都如影随形,要“魔住你,缠着你,冤魂作祟似的附和你不放你清净”。一个是芳心给予,另一个却身在曹营心在汉,她对他就要一吻定终身的时刻,“心里只是快活,没有一个成轮廓的念头”,还对后来丈夫的诗产生鄙夷,却是痛苦不期而至,给“浑蛋”给狠心抛弃了。他抛弃了她,另一个她戏剧性的抛弃了他,产生了爱情的多米诺骨牌效应,直教方鸿渐“开始不住的心痛,就像因蜷曲而麻木的四肢,到伸直了血脉流通,就觉得刺痛,现在这滋味,牛反刍似的,零星不断,细嚼出深深没底的回味”。
这可能给就是“笑渐不闻声渐悄,多情自被无情恼”的模样吧!
苏小姐被人给甩了,想来也会如那个狠心人那样“感觉自己个儿的天地都变了”,更戏剧性的事情悄然发生,如一颗春天旷野里的一颗惊雷——她答应了曹先生的求婚,要成为曹太太,做曹先生的城民了!真假不辨,看不清楚她对方先生的情感了,直教局外人晕头转向的瞪大了眼!后来在香港见到的曹太太已经不是那个以前的苏小姐了,我们就且称她是个载体吧,这只虚伪的猴子啊!
在去三闾大学的路途上,就好比唐三藏西天取经,历经的是重重险阻,表现出来的尽是人性的伪善,让人发笑。夜住村店时,方鸿渐和孙小姐隐隐约约听到了鬼婴的叫声,不知是真的有鬼,还是他们心里有鬼。李梅亭的那个一人高的铁箱,装的不仅有知识的法宝,还有能治病的良药,只是这良药背负了私利贪图的欲望,怕是成为了李梅亭的毒药,最后把自己装在了随行的大铁箱子里。
如果把方鸿渐刚回国的这段经历说成是在围城里的一条巷子,那么三闾大学的遭遇又可以是另一条巷子了。在三闾大学,他经历的是机关事业单位的政治斡旋,落入的是勾心斗角的政治圈套,享受的则是唯妙唯俏的政治艺术。高孙年的当头一棒,怕的方鸿渐以为自己保住了副教授的头衔,都算的是“领导上”高校长的宽宏大量,感恩戴德的很呢。初为人师,被学生欺负;开始交际,人情冷暖心里知;韩学愈的小秘密,招来排挤;导师制独辟蹊径,暗流涌动;汪氏夫妇牵线搭桥引红线,怨女犹在,痴男无情;弄巧成拙,喜上眉梢情定孙,终于走进了婚姻的城门;双双离去心生怨,聘书不复悄渐行。走完了三闾大学这条黑洞洞的巷子,方鸿渐的脾气和心性也再次被打磨的光滑了,这一次,走进去的,是亲手和孙小姐搭建的婚姻殿堂!
爱情可以是两个人的花天酒地,在桂林快乐得不像人在过日子,像是日子溜过了他们两个人,你侬我侬,显得时间短促,不解人情。可是爱情在婚姻面前,就太渺小了。当爱情里客观的参杂了两个家庭或者是两个家族的传统和偏见,爱情就变成了一件很是棘手的事情。
《傲慢与偏见》的姑娘们无不为此忙得快乐呢,她们为自己挑选将来的夫婿很是敬业,但是在《围城》里,我读不出方鸿渐和孙柔嘉之间存在着真正的爱情。不知道两个人是否真的互相符合自己恋爱对象的标准,它就像是一个圈套,散发出诱惑的幽香,一步一步的走进去,挣脱了爱情的边界,主动地、自觉地步入婚姻的围城。这时候,像做了一场梦,梦突然醒了,才发现应了苏小姐曾说过的话语:围在城里的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出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
方与孙没有新婚燕尔的幸福,他们两个人的感情在新生活的日常琐碎里寻找夹缝之地,顽强生长,方家和孙家互相鄙夷着,方鸿渐和孙柔嘉小两口儿时刻不停地为了琐碎小事争吵,不休不止,夹杂着长辈的偏见和“关心”。就好似两个人的生活模式在很早以前就被定下了这样一种格局,如今仅仅是按照剧本上的本色出演!不知道苏青在《结婚十年》里描述的那般婚姻生活又会是怎样的一样萧瑟。
有心的女人在年轻貌美的年龄,总会被人们以红颜祸水相称,她们是佳人,是男人内心以及生活混乱的根源,于是——乱世佳人,不胜枚举!赵辛楣和汪太太的那场闹剧,并没有太出乎想象,只是这位吃过女人的亏,“苏小姐的惊弓之鸟”,为何见了汪太太的影子不是怕了,而是附和着这个影子,在夜色里隐藏着,当太阳笑嘻嘻的摆在了天空,他败的低头傻立。被汪太太的“辛楣,什么时候了”、“辛楣,咱们俩什么关系”给惊得不知所措,却还被这个影子肆无忌惮的嘲笑——“你的胆子只有芥菜子这么大”。方鸿渐说;“女人原是天生的政治动物。虚虚实实,以退为进。”的确,这个女人的手段的确很厉害,不知羞耻的骄傲,赵辛楣怕是怕到骨子里,连夜离开了!
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里这样写道: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方鸿渐搭讪鲍小姐无果而终,郁郁寡欢,但是他是一个聪明者,像王尔德说的那样:但爱到了终点,软弱者哭泣,精明者马上去发现一个,聪明的早就预备了一个。他马上就发现了一个,苏小姐啊 ,恰巧,苏文纨正等着被发现呢!这些被一个旁观者阿刘瞥见,“不禁又诧异,又佩服,又瞧不起”。这种复杂的感受就像是啐在痰盂里的那口浓浓的唾沫。只是不知道后来和孙柔嘉生活在一起的方鸿渐,能不能分辨出哪个是他的红玫瑰,哪个是白玫瑰了......
小时候经常看到父母因为各种事情发生争吵,很是不能理解他们的行为,后来慢慢长大了,思想的那个我随着他的载体慢慢成熟,有了自己对于这个世界,对于自己身边,对于家庭生活的独特看法。有时候会以语言的形式说出来,有时候却不能,只能让五官变了形,甚至留下眼泪。后来接触到了更多,在自己的心里就慢慢的筑起了一座城——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座城池,当你想逃避的时候就会躲进去。
这是一座心的城。
不知道是对生活有多么大的热情与勇气,才会对爱的人求婚,誓爱你如初,白头到老。不知道是对那个他有多么深沉的爱与超越自己的信任,才会答应他的求婚,誓共度此生,不离不弃。却不知,在那一枚象征婚姻圈套的戒指后面,有多少未知的死亡与风险,以及在黑夜深处,谎言与背叛传来尖酸与刻薄的胜利的微笑,魔鬼,到处都是。
不能够去想象婚姻里的“包容”有怎样的奇妙而伟大的力量,这是一种爱的力量,或许还超越了爱,它能够容纳和接受的东西有太多太多。是与生俱来的还是日夜练就?或者它是一粒种子,与生俱来的,然后在婚姻的土壤里滋润,日夜练就。只是有些人呵护栽培,另一些人无暇顾及,野蛮生长,置之不理。
感情呢,就是这样一种奇妙的东西 ,就像物理学里的磁场一样 确实是存在的,但是又不能科学的给予定义;婚姻 ,牵扯到的是更多的感情,就像钱钟书老先生说的一样:婚姻是一座城。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每个人的结果也是不一样的吧。
《围城》里迟迟到来的婚姻的确是一座城,天怜鸿渐,可是 ,老天爷真的会可怜那些困在那一座座城里的人吗?我想,如果我是老天爷,我不会的。笑着看着他们就可以了,何必施舍以同情呢!钱老先生似乎有着一生满意幸福的家庭生活,杨绛先生的《我们仨》里可以带给我们一定程度上的解读。脑海中想象着,两个文人的家庭生活一定是那种斯斯文文的样子,温文尔雅的家庭,夫妻相爱,相近如宾,清清淡淡里满满都是幸福洋溢散发出来的味道,就不会是沈老先生对他的妻子张兆和女士那样的一厢情愿了。
小学文凭的沈从文长了张兆和8岁,通过接触对自己班里的“黑牡丹”产生倾心与爱慕,于是“青蛙13号”开始了艰难的求爱之旅。可是后来的婚姻生活并没有期许中的美好,后来沈老曾这样对张兆和说:你爱我,与其说爱我为人,还不如说爱我写信。只是苦了沈从文,“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另一座城里两个人的模式罢了。
这个世界上有密密麻麻的围城,他们不是互相独立的,他们或多或少的拥有一定的固定领土,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交际,方先生的故事里有苏小姐,苏小姐的故事里也有方先生的戏份,这是少不掉的。佛教讲因果,这发生的世事倒像是论证了它似的。湖面上的层层波纹就是因果,你只是水里的一直青蛙,你这一刻在这一圈波纹里,你纵身一跃,自以为跳出去了,可是猛然发现,自己早已经又在另一圈波纹里了,这是宿命,你逃不掉的。
我们中的大多数人,除了极少数极少数伟大的人和极少数心理变态的人之外 ,我不敢承认剩下的他们都是平凡的——他们活在平庸里,和方鸿渐那一伙的猴子过着一样的生活,伟大的人有坚持不变的追求,有独立的精神,高尚的思想,但是活在平庸里的我们没有真正的属于我们每一个个体的思想的,似乎精神的那个我只是这具载体的附庸,每一份独立的思想的我都是伟大而美丽的“生如蚁而美如神”,但这正是我们缺少的,成为遗憾。我们丧失了那些我们与生俱来就拥有的伟大,被一天天的日子给磨灭了,我们所处的大团体让我们的那些有伟大标签的独立思想给丧失了,就像方鸿渐只不过是那个时代的一个牺牲品,而且麻木的我们不会觉得有一丝一毫的惋惜,因为我们感觉不到了了。对于那样的故事我们只是觉得可笑。方鸿渐被那个大团体所淹没了,今天的我们也面临着这样的圈套和困惑,又或许,很过年以后,我们连渣子都不是了,但是我们却成为了他们声称的“方鸿渐”了。这样的观点可能有些偏激,但是这样的现象是客观从在的,尤其是时代的过快发展 ,在这样一个哗众取宠,物欲横流的科学网络时代,我们对自己本真的个体曾存在的那些东西,那些丢失了的,会变得更加的意识淡薄。我们缺少对自己的认识,物质水平极大丰富的生活会更加的让我们走向迷失,与此同时精神层面上的存在就很少的被人们谈及了。我们是否会成为赫胥黎的论证——我们将毁于我们热爱的东西,我们是否又会如波兹曼说的那样,会“娱乐至死”呢,让后来的猴子为我们拭目以待吧!
在《围城》里,也充斥着旧社会的封建迷信思想。方父给自己的孙子取名,充斥着旧社会的迂腐与荒诞,“阿丑非相”、“阿凶非攻”,反而被别人恭维——别致浑成,典雅洪亮,二奶奶和三奶奶也因为孙小姐嫁入方家而化敌为友,一致对外,团结的很呢!三闾大学的汪处厚相信命——“木”命“木”性,头发和胡子犹如树木的枝叶,缺乏它们就表示树木枯了,他的规模较小的菱角胡子,还要保住他的气运嘛。
钱钟书先生在书中对于人物的外形刻画也很是细腻且周到,就像是里子里装饰好了,在面子上也不能厚此薄彼,得点缀得漂亮。如在方鸿渐回国的船上搭讪、擦肩而过的,“长睫毛下一双欲眠似醉、含笑、带梦的大眼睛,圆满的上嘴唇好像鼓着在跟爱人使性子”的鲍小姐,是十分具有留洋回国的那种“荣归故里”的气息的——她只穿绯霞色抹胸,海蓝色贴肉短裤,漏空白皮鞋里露出涂红的指甲。我想这样的装扮在当今时代会成为新的潮流,但是与那个低旧没落的民国时代比的格格不入。鲍小姐和在三闾大学的刘小姐都是方鸿渐爱情围城里的匆匆过客,如昙花一现的,比不过苏文纨和唐晓芙这两个短暂的住客的。苏小姐的“皮肤在东方人里,要算得白,可惜这白色不够新鲜,带些干滞。她去掉了黑眼镜,眉清目秀,只是嘴唇嫌薄,擦了口红还不够丰富”的,唐晓芙给方鸿渐的第一感触则是“唐小姐是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一个真真的女孩子”,这个真正的女孩子妩媚端庄的圆脸上有两个浅酒窝,灵活温柔不大的眼睛,头发没烫,眉毛不镊,口红也没有擦,可谓是那个时代的小清新,当属首屈一指的,也怪不得方先生后来对她念念不忘,如痴如醉,吃了爱情这颗毒药。
围城里上演着一台好戏,当然不能亏了路人的外貌塑造,才显得真实。沈太太“她眼睛下两个黑带,像圆壳行军热水瓶,像是储蓄着多情的眼泪,嘴唇涂的浓胭脂给唾沫带进了嘴,把暗黄崎岖的牙齿染道血痕”。哲学家诸慎明是躬背高额,大眼睛,苍白脸,戴夹鼻金丝眼镜,穿的西装袖口遮没手指,光光的脸,没胡子也没皱纹。这就是哲学家的风采,全然和西方哲学家那发福的体态长满一脸的浓密胡子,苍苍白发却精神饱满的感觉落后一大截,反而显得浮躁,但这也是和这位哲学家的虚荣做作相称的。市侩形象的侯营长有个桔皮大鼻子,鼻子上附带一张脸,脸上应有尽有,并未给鼻子挤去眉眼,鼻尖生几个酒刺,像未熟的草莓......
书读到最后,很是喜欢钱老先生写的这段话,这是从三闾大学回去的路上方鸿渐给未婚妻孙小姐说的——“如咱们这次同船的很多人,没有一个认识的,不知道他们的来头,为什么不先不后也乘这条船,意味这次和他们聚在一起是出于偶然。即使咱们熟悉了他们的情形和目的,就知道他们乘这条船并非偶然,和咱们这次一样有非乘不可的理由。这好像开无线电,你把针在面上转一圈。听见东一个电台半句京戏,西一个电台半句报告,忽然又是半句歌啦,半句昆曲啦,鸡零狗碎,凑在一起,莫名其妙。可是每一个破碎的片段,在它本电台广播的节目里,有上文下文,并非胡闹。你只要认定一个电台听下去,就了解它的意义。我们彼此往来也如此莫相知不深的陌生人——”。
是啊,我们形形色色的相知不深的陌生人,同声相应,同声相求。你只是我的一个片段,我只是路过的一个过客,我的曲子仍在奏响,你的城池仍在红火通明。当有一天,我在你的地盘落脚,为你演奏,同你一起围城,逃脱不了的相知不深的陌生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