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团省委发文《关于2012年度陕西省学校共青团工作年度考核结果的通报》(陕团办发【2013】12号),校团委被授予“2012年全省高校共青团工作优秀单位”,校党委副书记傅有明被授予“2012年支持共青团工作好书记(校长)”。
《通知》指出,根据2012年度高校共青团工作考核成绩及工作情况,团省委决定授予14所本科院校、4所高职院校、5所民办院校(独立学院)、2所市属高校“2012年陕西省学校共青团工作优秀单位”;授予17所高校“2012年全省学校共青团工作单项优秀奖”;授予39位同志“支持共青团工作好书记(校长)”;授予29位同志“2012年学校共青团工作优秀工作者”。
《通知》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认真总结经验,努力探索创新,扎实推进高校共青团的工作,争取更大成绩;全省各高校团委要努力工作,开拓创新,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学生创先争优,为推动科学发展、富民强省而努力奋斗。
近五年来,校团委在陕西高校共青团工作考核中一直名列前茅,连续5次获“全省高校共青团工作优秀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