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全面推进我省高校章程建设,5月7日—8日,陕西省教育厅在临潼举办了“全省高校章程制定研讨培训班”,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曹普选出席会议并讲话。我校章程起草小组组长、副校长张淼丰带队参加了会议。全省70多所高校的13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曹普选在讲话中要求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章程建设工作,准确把握《办法》的内涵和要求,制定具体的章程建设实施方案,通过章程建设推动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会上,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黄兴胜、教育部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王大泉、长安大学教授贺宏斌就高校章程建设做了专题报告。我校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培华学院、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四所高校做了交流发言。张淼丰副校长代表学校在会上做了《高校章程建设的认识、实践与思考》的发言。
张淼丰副校长从对高校章程的认识、我校章程建设的实践和对高校章程建设的思考等三方面作了介绍。他说,我校高度重视章程制定工作,党委、行政专门部署,将学校章程制定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并组建工作班子,提供经费保障,制定工作进程。他指出,章程的制定需要有充分的过程,以反映改革和认识的进程,但结果应是严谨和规范的,需要有权威性和严肃性。完善后的章程应该是改革后的成果结晶,需要与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和学校发展定位联系在一起。高等教育的改革最终要界定好政府与高校的关系,明确高校的治理结构,并以规范性的章程作保证,建立起让广大教师全力投身学术工作的机制,满足社会和人的发展需求,营造有助于学术创新和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
根据教育部去年11月份下发的《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要求,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高等院校都必须制定或修订大学章程。制定章程是国家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指导和规范高等学校章程建设,促进高等学校依法治校、科学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陕西省教育厅按照教育部和陕西省政府要求,在2012年全面启动了高校章程修订工作,并决定先在10所高校进行试点。我校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将于10月底前向省教育厅报送章程并申请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