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1年12月2日晚7:30,西安理工大学人文与外国语学院在模拟法庭举行了“刘伟故意杀人案”模拟庭审活动。
模拟法庭是法学教学活动当中在老师的指导之下,在模拟法官的主持下,按照严格的法律程序对真实或虚拟的案件进行模拟审判的教学实践活动。本次庭审的所有角色均有人文学院法律系的学生担任。人文与外国语学院副院长、法律系主任、团委书记,校团委宣传部长以及陕西省新闻中心,西部法制报的朋友们观看了此次活动。
本次庭审活动模拟的是一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件,2010年9月7日晚10时许,被告人刘伟在西安市未央区徐家堡208号杨某开的便民商店内玩赌博机,因输钱后不愿付赌资与被害人杨某发生争执。刘伟捡起地上的榔头在杨某头部猛击致其倒地,为阻止被害人呼喊,刘伟继续持榔头在杨某面部击打,后又持房间内的菜刀在其颈部砍切。在确认被害人死亡后,刘伟盗走店内的现金2200余元及价值280元的手机一部。案发后,刘伟将放于租住处的多张面值一角的人民币及作案时所穿拖鞋扔掉并搬离租住处,并连夜逃往深圳,同年9月,被告人刘伟在深圳被抓获。
首先由书记员宣读法庭规则,先由审判长进行了开庭准备,核实了被告人刘伟的身份,询问刘伟是否申请回避,然后进行法庭调查,根据公诉方与辩护方的陈述归纳争议焦点,就争议焦点进行调查,举证,质证,认证,最终查清事实,然后进行了激烈的法庭辩论,就调查清楚的事实如何适用法律双方展开辩论,然后休庭进行合议庭评议,最后作出判决并宣告。整个庭审过程严肃有序,法律系同学的逼真演绎令现场观众赞叹不已,活动结束后,法律系张老师作了简要点评,肯定了同学们的充分准备与精彩的表现,但也中肯的指出了一些问题。西部法制报的资深编辑也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提出了许多有用的建议。
本次活动的口号是“模法外人生,拟庭内神圣”,目的是为了在12月4日法制宣传日来临之际,加强普法宣传,提高我校的学生素养。在当今社会,如果大学生能有较高水平的法律意识,这对法律的实施无疑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进而带动和促进全体社会公众对法律实施的支持。此次活动通过同学们逼真的演绎,将法律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展示出来,使同学们受益匪浅,更重要的是很好的普及了法律知识,相信通过至此活动,会有更多的同学成为法律爱好者。
人文学院自1996年以来,已举办了十四届模拟法庭,也成为人文学院一个有规模、有组织、有特色、有影响的专业实践活动,多次受到光明日报、华商报、陕西日报、西部法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的报道,在社会上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