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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集锦:古都大讲坛第51讲——楼宇烈教授:《为己之学》
2010-04-06 16:19 作者:学生记者 赵 丹 报道 校团委 摄 

 

    本报讯  4月2日下午,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楼宇烈先生做客我校“古都大讲坛”第五十一讲,在曲江校区逸夫图书科技馆作《为己之学》学术报告。400余名师生聆听了报告会。


     楼教授首先从中国传统文化讲起,让我们真正了解到了“为己之学”的含义。“要想成为一名‘大家’,首先就应该学会做人”,他强调,在现代教育中,应将传授“为人之道”放在首要位置,建设新的人文主义,弘扬新的人文精神。“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针对这一现象,楼教授指出,“为己之学”可以美其身及完善自我,我们要通过学习来提升自身的修养,通过修身落实为己之学,推己及人,由近及远,而不能将学习看为纯粹的求知。以法为则,可以防患于已然,而以礼为则,则可以防患于未然。


     古往今来,人们一直信奉着“知识就是力量”的教条,楼教授在这方面却有着自己的独特见解,他认为“智慧才是力量”。他反对“知识产权”这一说法,并认为知识应是人类一代一代相传累积的,是用来增长智慧而不是交易的。知识是零散的、局部的、静态的,只有将知识转变为动态的智慧,才是对知识的发展、掌握及应用。不能够驾驭的知识,拥有的愈多,愈会成为自身的累赘与包裹。楼教授的一席话可谓醍醐灌顶,同学们都受益匪浅。


   “楼老师,当道德与人性相冲突时,人类应趋于道德还是人性呢?根据慎独思想,当我们的行为不影响到他人时我们是否可以为所欲为呢?”报告会结束时,一名同学的提问道出了大家心中共同的疑惑。为此,楼教授做了耐心解答。他讲到,“慎独”思想的核心即为“勿自欺”,行为规范是一个人道德情操的充分体现,人类是社会性的群居动物,任何人的任何行为都会影响到别人。人性的发展总会受到社会的约束,我们必须使自己的人性符合社会伦理道德规范,这是一个道德自觉问题,每个人都应该养成良好的行为规矩习惯,不是做给别人看,而是对自身修养的提高。


  据悉,楼教授此次来西安是应陕西省政府邀请,参加清明节黄帝陵祭祖大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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