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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集锦:“古都大讲坛”之四十一讲——
史志诚: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及其处理
2008-12-16 10:13 作者:学生实习记者 贾斌 报道 曹鎏 摄  西安理工大报

                                       
   

     本报讯  12月10日下午四点,曲江校区逸夫科技馆报告厅内,伴随着一阵热烈的掌声,一位精神矍铄、年逾六旬老人走上了讲台,他便是“古都大讲坛”第四十一讲《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及其处理》的主讲人史志诚教授。


    史教授围绕着“什么是公共安全事件”、“世界上十起重大的毒性灾害”、“陕西省发生过的二十起毒性灾害”、“毒性灾害的应急处理”、“历史性的思考”等五个方面展开讲述。


    他指出,公共安全事件包括以水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为代表的传统安全问题和粮食安全、生态安全、恐怖主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为代表的非传统安全问题,作为一个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方面均有建树的专家,史教授演讲的重心放在了毒性事件等非传统安全问题上。


    近年来食品、药物中毒,非典、禽流感等疫病的发生频繁。据史教授的统计,历史上死亡200人以上可考的毒性事件发生过200次,它们具有恶性突发性与群发性、毒性与次生性、社会性与世界性等特点。史教授详细讲述了世界上发生过的重大毒性灾害,比如环境污染造成的“伦敦烟雾事件”、“日本水俣事件”;泄漏事故“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事件”、“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泄漏事故”;自然环境毒性灾害“喀麦隆火山有毒气体喷发”;邪教恐怖主义“日本沙林毒气事件”;药品中毒事故“二垩英事件”和“欧洲‘反应停’事件”;食品中毒事件“‘瘦肉精’中毒事件”和“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等。其中,于今年发生在我国的“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让人尤其记忆犹新,它造成导致泌尿系统出现异常的患儿多达29万余人,成为震惊世界的案件,史教授指出,此类事件发生反映了经济发展造成的道德退步和国家部门对食品药品监督力量的缺乏。


  史教授指出,对毒性事件的应急处理包括自我保护,正确识别了解毒性污染源及其标识,迅速拨打应急电话,了解事故现场分布,不在危险区内活动等方面。对毒性灾害的历史思考也包括很多方面,核安全问题,污染转移问题,食品药品监督问题,煤矿瓦斯监控问题,赤潮问题,地方性中毒病防治问题,环境污染问题,反邪教反恐怖主义问题等等方面。


  史教授语言风趣幽默,思路开阔,极好的拓展了同学们的视野。


    活动由陕西省文史研究院和我校主办,工商管理学院承办。


    链接:史志诚,教授、博士生导师。1941年生于陕西榆林,现任陕西省人大常委,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北大学兼职教授,农业部科技委委员,中国农学会副会长,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副理事长,动物毒物学分会理事长,中国毒理学会常务理事,毒物学史专业委员会主任,国际毒素学会(IST)会员。著和合作编者《植物毒素学》《动物毒物学》《毒性灾害》等。发表“丹宁生物活化理论及其应用“等论文80余篇。获多项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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