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前夕,人文社科学院法律援助中心举办了2008年度“模拟法庭”审判。庭审案件模拟了一起大学生情杀案,整个庭审过程完全由法学专业的学生审理。
本次模拟法庭模拟的是一宗刑事案件——《李扬故意杀人案》的审理过程,包括审判和宣判两大程序。在审判的过程中就法庭调查、法庭举证置证、法庭辩论三个环节展开。人文社科学院法学专业的13名同学分别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证人、法警的角色。他们牢牢把握角色立场,从各自的角色出发按照法庭审理程序完成角色表现。在法庭辩论环节中,公诉人和辩护人更是就案件细节深层挖掘有利信息激烈辩论。
模拟法庭闭庭后,人文社科学院法律系主任王宇红老师对07级同学的表现非常满意。她说:“模拟法庭作为一个实践性环节,对同学们法学专业知识的演练具有很大的帮助。”法律系闽浩老师点评说:“同学们的模拟表演到位,模拟法庭真实还原了我们国家司法制度下的法庭审理过程,准确反映了刑事案件的庭审氛围。”
两位老师同时对休庭期间的观众互动部分深表赞许,称这一部分是本次模拟法庭的靓点,是07级同学的别出心裁之作,通过这种观众“挑刺”的过程,不仅促进了场上同学对模拟过程的完善,而且扩充了观众的法学知识。
主办方希望通过“模拟法庭”严谨的庭审程序,逼真的现场环境向学生进行普法宣传,提高法律专业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增强非法律专业学生的法律观念。王宇红老师认为,大学生虽然是成年人,但所处的校园环境较为单纯,具有一定封闭性。大学生对社会与自身行为的认识具有一定局限性。大学生的犯罪率呈逐年上升趋势,定期举办模拟法庭对在校学生进行普法教育具有现实意义。活动组织者表示,从之前进行的问卷调查中发现,大部分非法律专业学生从未旁听过法庭庭审,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大学生普遍反映,了解法律常识的途径较少,方法较为单调,“模拟法庭”是一种可以接受的普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