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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第八意识”下唯物与唯心之统一(下)
2016-09-24 14:08 水电学院工131班 杨非非 

§ 2 “第八意识”促使唯心论与唯物论互补融合
  
仿照唯物论的辨析方法,我们通过对“物质是如何产生的”这一核心的问题的讨论来进行唯心论的辨析,而这个问题的答案已然明确。因为物质属于宇宙的一部分,自然也是“第八意识”执行“共意识种”的结果。而值得注意的问题是,特定物质形态的产生是由需要赖以这些特定物质生存的生命的“第八意识”执行需要赖以这些特定物质生存的生命的“共意识种”的结果。

唯心论认为“意识决定物质,意识是客观世界的本源,客观世界是意识的产物”。而若是取广义上的意识,即同时包含意识与潜意识的“意识”,甚至涉及到“第八意识”,那么唯心论的观点则是具有正确性的,但唯心论所说的“意识”只能是“第八意识”与含藏于“第八意识”里的“意识种”,而不能是脑意识。只是需要进一步进行界定的是,“意识决定物质”中的“意识种”只能是需要赖以此处特定物质生存的生命的“共意识种”。换句话说,唯心论所认为的“意识决定物质”中的“意识”只能是需要赖以此处特定物质生存的生命的“共意识种”,但“共意识种”不能独立出生物质,它必须与“第八意识”协同“工作”。

通过以上的论述,我们显然可以了知,在“第八意识”下唯物论与唯心论都不全正确,其理论可相互互补,而正是“第八意识”促使了唯物论与唯心论的统一,唯物论所谓“物质决定意识”是“意识是‘意识种’(潜意识)对‘物质信息’的‘回应’”,唯心论所谓“意识决定物质”是“物质由赖以物质生存的生命的‘共意识种’所决定”,而整个过程背后的“执行者”即是“第八意识”。而之所以会存有唯物论与唯心论的认知差别,是因为宇宙与生命的真正本源没有被彻底认识。

一言以蔽之,唯心论与唯物论乃是在“第八意识”下事物的“两面性”的体现,不同的是,唯物论服务于人类实践,具有“实用性”,而唯心论服务于人类精神,具有“神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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