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通常人的内心是纷乱而复杂的。我们在不同情形下会有不同的复杂情感,正因为事物总是多面的,而人的思维也往往不是完全地片面。假如我们感到失望,可能同时夹杂着沮丧、不甘、痛苦。又假如我们感到高兴,可能同时也含有嫉恨的反面情感。当然,后者并不是常态。
人的内心是如此的复杂,以致于我们自己都时常不能够了解产生情感的缘由。人的大脑是非常精密而发达的,尽管我们现在只开发利用了一小部分。如果你看过佛洛依德的《梦的解析》一书,你会获得这样一个结论——人并不会真正忘记任何事物。但凡我们曾经记取的事物,可能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得模糊,却不会真正的遗失掉,它们只是潜藏于意识的深海里难以浮现。一方面正因为这些我们以为自己都不知道的事物,造成了情感上的复杂;另一方面事物在不同角度的观察、不同立场的思考之中会突显不一样的特质,也从而引发了我们混杂纷乱的情感。
虽然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的理性会“无意”地忽略掉次要的情感,使得我们情感的表达是单一、决不自相“矛盾”的,但不得不说这是一种妥协和局限自我的行为。
任何一个成熟的文明,都必然建立一套规范的礼仪和道德标准。尤其在中国这样历史源远流长,曾长久地推崇儒家学说的环境,礼法、道德是古代乡土农业社会的立足根本。一套普适于整个社会的法则,必然要求人们行为是合乎“样本”的。比方《论语》中说:“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然而即便心胸宽广之人,又怎能从没有忧虑呢?再比方其中写道:“见齐衰者,虽狎,必变。见冕者与瞽者,虽亵,必以貌。”意思是看见穿丧服的人,即是是亲近的人,也一定要改变面色以示同情。看见穿礼服的人和盲人,即使是熟悉的人,也一定有礼貌地对待他。见到朋友原本是高兴的事情,却因为其穿着礼服而必须使自己一昧地表示同情;见到亲近的人,本应该热络非常,却要“彬彬有礼”。我们的理智要求我们要合乎“礼”和“道德”,长久地,感性的行为便近乎被“阉割”了。
感性是遵从内心。在古代社会,由于交通的欠缺和生存环境的相对稳定,人与人之间生活在熟悉的封闭环境当中。人们相互了解,生活环境及生活方法大致相同。在这样的乡土人文社会,礼法使得社会更加和谐。然而现在的城市社会,人员流动量大繁多,面对身边环绕的陌生人,礼法只会使人们更加疏远,形成无形的堡垒。如今社会稳定,教育普及,我们应当真诚地面对他人,而非总是吐槽“越来越没有人情味了”。固然感性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方面,比如说导致谩骂扭打,但在法律的监督下,我相信坦诚相待只会更好地解决问题不是选择逃避。
成熟的感性是更高级的理性。这点是欣赏艺术、解析艺术的中正之法,然此不作深论。每个人都无法拥有无限的记忆力,并且人的现在总是基于过去的。这说明了人倾向于使用结果、结论,事实上我们也总是在已有的最接近现在的基础上做出反应。我们做一道物理题,没人会先推导公式然后解答,不是吗?成熟的感性是指脱离了幼稚、原始本能的感性,理性的思考修筑了新的感性。所以必须说明,人的记忆方式决定了成熟的感性是更高级的理性。既然对于看见亲近的人,相信不论感性成熟或是幼稚的人,都会发自内心地高兴,我们为什么非要因为“齐衰”而一昧地表现同情呢?相反,“齐衰者”又怎么能因为你高兴见到他而面露不悦?
因为某种外部原因,被动地忽略内心的其他情感而一昧地表现其中一种,是局限自我的行为,长久地,将“阉割”人的感性行为。诚然,情感的复杂是客观自然的,正视并深入了解这种复杂性有助于人们认识自我、改正自我,从而认识世界,建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念,形成自我进步的源动力。同时我要指出,因为成熟的感性实质是高级的理性,所以人的情感是可控的,内心情感的选择和控制更是一种力量。
当我们面对邪恶和不公时,一般可能会产生两种主要情绪:恐惧、愤怒。正直勇敢的人,毫无疑问,必然出离愤怒,但一个人即便恐惧甚至屈服也是可以理解的。恐惧的源因是力量的不足,但当一个人站在某种立场譬如正义,他就会获得超越生命的极大力量,是超越个体的伟力。而人们的立场坚定与否和情感密切相关,选择并控制情感和坚定立场互为冲要,这是完全理性的行为。综上我说内心是具有力量的。
西方哲学经典《沉思录》提倡人应该随时保持平静。无疑平静也是一种力量,可以最大化保持理智。但是做出情感的选择并用以坚持立场的行为何尝不是理性的?我们应当把愤怒当做正义之于非正义、真诚之于虚伪等立场的态度,而不应片面地认为一切愤怒都是冲动无意义的。同理,一切平静也不全是明智的,也可能是空洞与麻木。
儒家礼法在历史的证明下,确实起到了无与伦比的社会作用。然而其对于人的自我的局限乃至阉割,则是完全地限制了人发展的可能性。这与一切的宗教或其他形式的统治行为相仿,都是使人不知所以然而为之的片面化模仿。片面化的的逻辑矛盾、多重逻辑甚至是无逻辑所导致的人的狭隘在此亦不作深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