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学释家思想因何须得断除“我见”?是因为世间五欲(财、色、名、食、睡)之根源在于“我见”。世间烦恼本质即是身感五欲之匮乏,而对五欲匮乏之感知者则为“我”。即是因为众生视“我”为以常住不坏之实体,从而才有对五欲匮乏之感知,由是便有世间诸烦恼。
由以上论述便可了知,断除烦恼之根本在于断除我见。然须明了,断除我见并非断灭空,而有法界实相真心不能断灭。或言,断灭我见之前提在于不能断灭,如此方能契合断我见之真实意涵。
既如此,何以断我见?此即是佛陀给予二乘人之开示,以五阴观照“我”之虚妄性。由于“我”之本质即为五阴(又作,五蕴),亦即断灭我见之本质在于观行五阴之虚妄不实。
对于色、受、想、行、识五阴之现观,分为“色阴(有形质碍之法名为色)、受阴(领纳所缘名为受)、想阴(能取所领之缘相名为想)、行阴(造作之心能趣于果名为行)”与“识阴(了别所缘之境名为识)”两组进行观行。此乃由于色、受、想、行四阴皆是识阴增长之基础,而色、受、想、行四阴皆是基于识阴而运作。识阴具有“四阴住”之特性,即住于前四阴之中,乃是五阴之中最为广大微细之部分。
就色、受、想、行四阴而言,从无常之观点已可洞见此四阴之虚妄不实性。此处再以因缘和合之观点再次观行此四阴之虚妄不实性。
首观色阴。众生之色阴皆是由四大(地大、水大、风大、火大)因缘和合而成之因缘所生法,且组成色阴之四大因缘本身亦是具有无常之特性,故而由此组成之色阴必然虚妄不实。
再观受、想、行三阴。其中受阴可粗略分为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这三个独立存在而不相掺杂之对环境之领受,并依环境之变化而辗转变换,故而受阴必然无常。而无论是受阴,或是想阴,又或是行阴,皆是以识阴为基础而得以衍生而出。亦是说,受、想、行三阴皆是由现前之境与领受、思维、决断现前之境之主体因缘和合而成之因缘所生法,且组成此三阴之因缘亦是具备无常特性。故而,受、想、行三阴是为虚妄不实。
最后观行识阴。在观行识阴之虚妄之前,必先阐释“(五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简称,五阴十八界)”之名相。六入者,谓六根为六识所依,能入六尘,故名六入。十二处者,谓眼、耳、鼻、舌、身、意、色、声、香、味、触、法十二处,处者方所也,所依之义也。十八界即界分,谓众生心、色俱迷,故开色为十界,开心为八界;令其观此色、心二法,皆从虚妄因缘而生,起惑造业,轮转生死。若达此妄源无有实体,绝名离相,则不为惑染所迷也。对五阴十八界之虚妄,佛陀开示:“因缘和合,虚妄有生;因缘别离,虚妄名灭。”
识阴因何虚妄不实?识阴本身之成立为“根尘触”而生识,故而识阴之生成需得有此三条件(根、尘、触)之和合。因此,若是识阴成立之三条件非为恒常真实之存在,则识阴必然为虚妄不实之法。
此处先观行六根。前五根属于色阴(色法)之含摄,故而前五根必然不可恒常存在。而至于意根(意入)则极为微细,并且通常仅在佛菩提乘中方言意根(大乘“意根”者,谓之末那识)之虚妄。故而暂且遵从圣教量,不于声闻菩提中分析意根之虚妄。
再观行六尘。前五尘皆同无常之色阴(色、声、香、味、触)直接关联,因此前五尘不可能为恒常之存在。至于法尘之无常,则是由于意识之了别皆是从第二刹那起而伴随前五识对境更加精细之了别。因此法尘必然与无常之前五识之了别直接关联,由是法尘自然不会是恒常不灭之法。
最后观行“触”。应知五根与六尘皆是本身无常之色法,意根本身为无常之心法,而触之完成必须使根、尘相触而无障碍隔阂,此过程本身为因缘和合之果,因此“触”必然无常。
识阴包括眼、耳、鼻、舌、身、意六识,其中前五识为色法,而意识为心法。然此色法、心法皆是无常之法,从因缘和合之观点可证明之,而若从现量境界予以观想,亦是从日常生活予以现观,亦能现观五阴之无常。
现观五阴之虚妄不实后,必须了知断我见之前提必然是“非是断灭”,而非“无我”。若是“无我”,释家思想修学者何以能于内于外无有恐怖而去断除我见。
断灭我见后应是佛陀于《阿含经》中所开示之“非我非我所”,或是“非我、不异我、不相生”。而正是由于此“非我非我所”之“非是断灭”,才使得断我见与般若、唯识之学相接契符。般若学之“空性”与唯识学对如来藏种种运作义理之阐述实是对“非我非我所”之深入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