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于整个释家思想体系中,为非常核心之概念。无论声闻菩提,亦或缘觉菩提,还是佛菩提,断除“我见”当为修行之首要,实乃修行释家思想之基。因何言释家思想甚深甚深极甚深,是因一切释家思想皆从断“我见”而开始显现,而一切世俗万法,譬如儒道者,皆未冲破“我见”之樊笼,去释家思想甚远甚远极甚远。
末法世俗学佛者多闻“我执”而不知我见。如此,我执难断亦非奇也。因何?我见不知何以断我执。我见若断,我执自断。
如此,何谓我见?所谓我见者并非“我之见解”,而谓“视‘我’为真实常住之实体”。
“我”者,色、受、想、行、识五阴也。此也谓或以物质层面之色身为“我”,或以精神层面之“名”(谓受、想、行、识)为“我”。然无论是以物质层面之色身“我”,或以精神层面之“名”“我”,皆非常住不坏之实体,皆非常住不坏之法。
“我见”虽说仅是见解之错误,然欲断我见却似甚难,因何至此?只因我见之见解之错误根本在于淆乱三界生灭法与不生法涅槃真心之错误,其含摄义理甚广,遍于三界。
先以非是人道之居所之色界与无色界观之,其我见则为:色界之我见即是“视初禅、二禅、三禅、四禅与无想定为涅槃”;无色界之我见即是“视空无边处定、识无边处定、无所有处定、非想非非想处定为涅槃”。
然诸行者应知,无论是初禅、二禅、三禅、四禅与无想定,亦或是空无边处定、识无边处定、无所有处定、非想非非想处定,其禅定之实证内容依然属于三界有为境界,其禅定实证之内涵依然是意识心(五阴之识阴)之境界,此非真实常住之法,而与世间共,与外道共。
人道居于三界之欲界,故欲界之我见方为世间修学释家思想者之应知应辨。总概而言,欲界中之我见约有以下五种。
一者,以清楚明白之心为“真心”。然清楚明白之心依然是五阴之想阴、识阴之境界,因为清楚明白之心本是经想阴了知后识阴之分别,故而清楚明白之心必然不是真心。
二者,以“触而不别”之心为“真心”。欲要解剖“触而不别”之心须得明了意识触境之“三刹那”(“刹那”又作“念”):“第一刹那”为“率尔心”;“第二刹那”为“寻求心”;“第三刹那”则比较“率尔心”与“寻求心”以此完成识阴之分别,此称“决定心”。
具体而言,当意识接触境界之一刹起,则为“率尔心”,在“率尔心”一刹起,因无有前一刹那境界做以比对,因此它就不知它所分别到何样之境界,因此起了第二念,即谓“寻求心”。当起第二刹那之时,因有第一个刹那之分别境界相,则与第二刹那之境界相做一比对,因此于第三刹那意识心已然完成分别。
此亦是说,意识触境经过三刹那,则已然决定意识心所分别之境界。此即是说,“触而不别”只是没有经过意识触境之“第三刹那”之识阴分别而已,是为“一触而止”。然而,“触”本身就是识阴之境界,而非真心。
三者,以“离念灵知”为“真心”。“离念灵知”是谓“不起语言文字而了别境界之心”。由“触而不别”意识触境过程之分析,即可明了“离念灵知”本身亦是识阴之境界,譬如“前念已灭而后念未起”之时之“离念灵知”即是由于不具备第二刹那之“寻求心”与第三刹那之“决定心”,故仍为意识心识阴之有为境界,非是真心。
四者,以“活在当下”为“真心”。须知,“活在当下”本身亦是想阴了知与识阴之分别,故而依然非是无有分别之真心。
五者,以“意识细心(又作,细意识)”或“意识极细心(又作,极细意识)”为“真心”。此应知,“意识细心”虽细,“意识极细心”虽极细,然而依然是意识心之有为境界,自然不是常住不灭而可携往未来之真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