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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宇宙生命本源”之性质推导(上)
2016-09-24 13:52 水电学院工131班 杨非非 

对“宇宙生命本源”的性质推导,必须明确宇宙与生命的基本性质——生灭性。宇宙与生命的生灭性即是说,宇宙与生命是可生可灭的,即宇宙与生命本身是可被出生而来,并且总终无法避免坏灭的结局。因为宇宙与生命若可以不生不灭,则本身就没有探求宇宙生命本源的必要,亦即没有探求“宇宙生命本源”的必要,而事实上这显然是不成立的。或许有人会说,宇宙与生命可以“可生不灭”,可既然“可生”,那就在逻辑上存在“能生”,亦是说“可生”的宇宙与生命不可能凭空出生,其背后必有出生宇宙与生命的本源的存在。

在明确了宇宙与生命的生灭性后,于是具有了探索“宇宙生命本源”的必要。而这也就同时指出,“宇宙生命本源”是完全凌驾于宇宙与生命之上的可以出生宇宙与生命的法则,而非所谓的“宇宙法则”,因为“宇宙法则”在宇宙之内,而“宇宙生命本源”则是宇宙与生命之外却不离于宇宙与生命的法则,并不囿于任何物质与能量,也不囿于时间和空间,更不会囿于生命。

§ 1 “宇宙生命本源”性质之“不生不灭”

一切事物(宇宙与生命)的存在必须建立在其接连依附的基础之上,并且依附的基本原理一定为“可存在时间短的事物依附于可存在时间长的事物”,这就是一切事物存在的基本特性——依附性。譬如,人的意识的存在必须依附于人这个生命整体,而人这个生命整体的存在则必须依附于具有适宜人类生存的地球,而地球的存在必须依附于太阳系,进而太阳系的存在又必须依附于银河系,以至于银河系的存在必须依附于比它可存在时间更长的事物。

由此可以得出,一个事物存在所必须依附的事物一旦坏灭,那么这个事物必将坏灭,除非这个事物在其所依附事物坏灭之前找到新的可依附的事物。而具有这种“寻找力”的事物恐怕就只有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类,未来的人类若能在地球坏灭之前找到新的星球去“移居”,则在原理上一定可以避免自身的坏灭。并且我在此大胆断言,若是这一天真的到来,最大的问题恐怕并不是能否移居过去,而是能否真正找到这个一个可供人类依附的星球。

紧接着依附性的事物存在特性而论,一切事物层层依附,随着依附的深入,所需要可供依附的事物的存在时间就越长,而这个时间总会无限趋于正无穷。这就是说,一切事物的最终依附(宇宙生命本源)一定是一个存在时间无限长的事物,是一个永远也不会坏灭的事物。因为只有这样,才不至于使得宇宙与生命总有一天陷入完完全全的断灭,因为只要一切事物最终的依附不会坏灭,那么这个被坏灭了的事物才会被其他重新出生的事物所替代,以此维持宇宙与生命的平衡。

而既然一切事物存在的最终依附是一个永远也不会坏灭的事物,也就是具有“不灭性”。而既然不会坏灭,那么就说明它不会被其他任何事物所出生,因为它已然是一切事物的最终依附,而如果还存在出生它的事物的话,那么它就一定不是一切事物的最终依附了,因为连它自己都要被出生也就意味着它的存在依然需要依附新的事物,这样它又如何去成为一切事物的最终依附,这显然与“最终依附”的命题相矛盾。换言之,一切事物都必须依附于这个“最终依附”而被出生,而这个最终的依附本身却不会被任何事物所出生。于此同时,我们也就应该明确一切事物(宇宙与生命)皆是最终依附于不生不灭的“宇宙生命本源”而本身可生可灭。

至此,我们显然可以了知到,在宇宙与生命生灭的背后必须有一不生不灭的“最终依附”,宇宙与生命依附于这个“最终依附”而存在运作,“最终依附”以不生不灭的特性来维持宇宙与生命的生灭,让宇宙与生命能在坏灭后而继续出生,而这个“最终依附”即是“宇宙生命本源”,而其必须具备“不生不灭”的特性,亦即宇宙与生命的存在所最终依附的“宇宙生命本源”不生不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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