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九江学院举办了一场讲座,题目为“做新时代的窈窕淑女”。主讲人是来自中国妇女联合基金会传统文化公益的女讲师,有参与讲座的学生把讲座上的简报给拍下上传至微博吐槽,内容颇具争议,如“女孩最好的嫁妆就是贞操”、“女性衣着暴露:是上克父母,中克丈夫,下克子孙的破败相,世人不得不防”、 “衣着暴露,是非常低俗的表现。不仅口舌是非多,还招病,招灾,易破财、易失身”等等。
消息上传至网络,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媒体纷纷转载报道,各路媒体人也急不可耐地随即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讲座之中最为敏感的“贞操”一词,恐怕是最能吸引人眼球的了。对于“女孩最好的嫁妆就是贞操”的观点,有人赞同,有人反对,也有人不屑一顾。
我们在看国外的画作时,尤其是文艺复兴时期的作品,很多都是人体艺术。法国共产党党员、现代艺术创始人毕加索在人生的晚期,大量地创作了关于性的作品。著名独立作家王小波在自己的文章中曾写道:“照我的看法,每个人的本性都是好吃懒作,好色贪淫,假如你克勤克俭,守身如玉,这就犯了矫饰之罪,比好吃懒作好色贪淫更可恶。”我起初看到这话,跟最近流行的一句讽刺——当然是原谅她啊——感觉是一样的。
我们可以简单谈谈贞操的问题,但其实在我看来,这个问题远不足以一谈。国外艺术家对于性的探索已经非常深入了,中国文学家以王小波为最,倒也说明了很大一部分的问题。性的话题开始是由艺术家阐述的,现代成为了哲学性的问题,当然,狭义的性不过是人性的一部分罢了。哲学史上最著名的柏拉图和现代伟大的法国哲学家萨特都非常推崇“虚无主义”,提倡绝对的自由。如果社会是平等、自由的,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对女性提出这样不平等的要求?女性又负有怎样的义务去为婚姻守身如玉?显然这是不合理的,对女性的贞操的要求不过是一些不合时宜的传统陋习,以及男性主义对女性不公正的压迫。
作为一个社会话题,女性是否应该为婚姻保留自己的贞操,其实是多面的。我国宪法规定,男女具有平等的权利。营造男女性真正平等的社会是人类正义而永恒的追求,不可能被任何个人、群体乃至时代人类所改变。一方面,我们应当承认每个人都有决定自己性行为的自由并不加以限制,另一方面,家庭和社会教育也应当提倡以谨慎和严肃的态度对待性行为。对于不同的价值观,是否贞操可以作为个人价值积极的一部分显然是存在巨大差异的。性生活的熟悉无疑有助于男女双方感情的稳定,也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不了解导致的婚姻悲剧,而且现在社会学业、工作的压力使人们结婚的年龄一推再推,要求一个人在性发育完全的十多年里不发生性行为难道是一件值得推崇的事情吗?
但是我们可以反过来试想这样的情况。一对恩爱的模范夫妻,一种是双方都在婚前失去了贞操,另一种是没有失去,你认为哪一种更好?你难道不愿意将自己的贞操,交给自己爱情的另一半吗?甘地曾说这样一句话:“行为的不纯洁,必然导致目的的不纯洁。”我以为中间有一潜在逻辑,即:行为的不纯洁,必然导致性质的不纯洁;性质的不纯洁,必然导致目的的不纯洁。于是我们可以显而易见,是否拥有贞操必然影响着爱情的质量,也不能以爱情的既成的美满否定这一事实。现实中确实存在着这一群人,他们保留自己的贞操,为以将“最好的自己”交给爱情。我十分欣赏这样的人。
相比性的话题,我认为如何去思考更具有讨论的价值。我们往往看待问题、思考问题,首先站在自己的立场出发,而非站在事物本身。假若人们能够更深地思考,从自我的立场回到事物本身去考虑,我想这也不会导致什么严重的问题,然而很多自视有思想的人却只不过是深入地不断阐释自己的观点罢了,文字的堆砌成了支持其的分量。我曾写道这样的话:“时代不缺乏知识,而缺乏了解知识的人;世界不缺乏真理,而缺乏全见的真理。”
就如何看待贞操,拥有贞操并视之为生命一部分的人,当然偏向于“守贞操”,而对于失去贞操并不以为意之人,当然偏向于否决。偏向意味着偏见,各种意识形态便由此而来。每个人往往肯定自己倾向的部分,并放大其优点,对于不同的观点,不能做到客观公正。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既有好也有坏。对于个人而言,坚持事物的优点是内心自信力的来源,但对于社会和国家整体而言,倾向性取决于国情国策。
所以我们完全不必被大众的言论所绑架,和被某些媒体人的观点迷惑。我希望所有人都可以因为自己内心的坚持而获得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