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萨修集信位福德后,即进入十住位修证。十住位,按照次第从初住位至六住位,菩萨所应修学之科目为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般若六度波罗密多。
菩萨修学六度波罗密多之原因有二:一为饶益诸有情,二为对治诸烦恼。于饶益有情、对治烦恼中,修集见道所需之福德资粮,一念慧相应,实证第八识如来藏。于十住位中,最重要者乃是亲近真实善知识,接受真实善知识之教导。
菩萨从初住位至五住位所修学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五度波罗密多,乃是修集开悟明心之福德资粮;六住位修学般若波罗密多,熏习相似般若,乃是修集开悟明心之智慧资粮。
菩萨于初住位应修布施波罗密多,即谓财布施、法布施、无畏布施。
三种布施中,只有法布施能令有情建立佛法正知正见,能令有情了知何为生死之苦,如何断除生死之苦而脱离三界。财布施之未来世果报则只能于欲界中领受,于欲界中脱离贫穷而已,而法布施则能令有情断除无明(一念无明,以及无始无明)以修学解脱道,修学佛菩提道;法布施能令人长养法身慧命,可财布施却只能局限于欲界来长养资财,长养色身之健康乃至寿量。故而,法布施于布施中最为殊胜,能超越财布施局限于欲界之果报,亦因此,经由财布施含摄法布施,是为菩萨于初住位首应修学。
财布施因为含摄法布施,可令欲真正修学佛法之人,能远离错误知见戕害与恼乱所生之恐怖。故而,经由法布施又可含摄无畏施,由是而能饶益有情之法身慧命与己之法身慧命。因此,菩萨于住位所修集布施之内容,首要应以财布施来护持了义正法,弘扬了义正法。
同时经由布施才能对治贪与悭。所谓贪者,即谓对名闻利养、财色名食睡、五阴我以及我所之贪;所谓悭者,即谓对己之身财,不舍以之利益有情。于行持布施中,如不能对治贪与悭,则必不能修持清净之戒行。亦会因贪爱己身之财与名闻利养,而未悟言悟、未证言证,欲要急成他人之善知识,急于成为法主,如是好为人师而引导他人亦犯下未悟言悟、未证言证之大妄语业,自以为修集福德,实则造诸深重过失,此菩萨行持布施不得不知。
菩萨于二住位应修持戒波罗密多,即菩萨戒。
受持菩萨戒,首应具备戒体,要由真实具备戒体之善知识而行传授,如是师师相授,方具戒体。因菩萨戒师能受持清净之戒行,因此能教导菩萨戒子学习清净戒行。
于学习戒行中,主要以不损害、不恼乱而饶益有情,譬如不因贪食众生肉而起杀念,不因贪他人资财而起偷盗念。此外,对于开悟之法而行布施,应遵循弘传正法所应遵循之原则,不应将开悟之内容任意向一切人宣说,乃至于不观察根器、因缘,导致开悟之法、开悟之内容泄于外道,导致正法内容使善根浅薄者不生信受,因为不信受而来谤坏正法,此乃戕害恼乱有情。如是行为乃是亏损法事,亏损如来,亏损法财,此严重过失耳。
求受菩萨戒,最要在于不毁谤菩萨藏,即不谤说“无有如来藏”、“如来藏乃假名施设有”诸等恶邪见,同时不教众生毁谤菩萨藏。须知,毁谤菩萨藏即是戕害恼乱有情之法身慧命,亦是戕害恼乱己之法身慧命,更是戕害恼乱佛之正法。
菩萨应依佛于菩萨戒中之教导,不违背大乘常住经律,即谓以如来藏为中心所讲诸经律者。同时亦不修学外道典籍,不修学二乘经律而趣向声闻菩提,不以外道典籍以及小乘经律引导接引有缘众生。应勤于亲近善知识而修学大乘经典,接引有情亲近善知识,修学大乘经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