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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五千华夏雾里花 之 焚书非坑儒
2016-04-09 20:18 水利水电工131班 杨非非 

 

    “焚书”和“坑儒”是两回事。东汉王充是第一个把这两件事区别开来的学者,他在《论衡·语增篇》中指出二者是背景不同的两件事,“燔《诗》、《书》,起淳于越之谏;坑儒士,起自诸生为妖言。”


  我们先说下“焚书”。焚书事件的实质是秦始皇在意识形态领域内对于不同政见的士人的残酷镇压,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秦始皇当时在政治思想权力上的些许无奈。事情起因在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举行宴会,始皇很高兴。可是却有一个思想保守名叫淳于越的博士不仅当场批评周青臣阿谀奉迎始皇帝,并且还批评秦始皇废分封,置郡县,说如发生大臣篡权之事,无以自救。他又讥讽说:“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丞相李斯当场进行了批驳,他指斥淳于越是“愚儒”,还谴责儒生们“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对此,始皇帝内心非常不满,但并没有表露。


    李斯看穿了始皇帝的心思,并在关于郡县制的辩论中,斥责儒者依古制实行分封制的主张不合时宜,并对始皇提出了焚书的建议。始皇帝接受了李斯的建议,于是大规模的焚书展开了,其中被焚最主要的一本是《尚书》,因为尚书记载上古圣王的治世理念,而秦始皇自以为"功高三皇,德迈五帝",所以要用自己的治世观念代替上古圣王的治世思想,欲厚今乃焚古;其次是《诗》与《书》,因为诗经中多赞颂历代君王,始皇不愿有六国遗党颂六国先王。焚书事件虽然声势浩大,但农业、医学等与社会人民生产相关的书籍却没有在焚烧之列。


  接着说“坑儒”事件,其实“坑儒”这个词并没有《史记》中被提及,并且“坑儒”所坑非儒,而是方士。因方士侯生与卢生议论长生非始皇帝所能修成,长生也非是小小丹药所能达到,接近始皇,非要炼药寻丹,乃是要传炼丹经典《道经》于天下。始皇恼羞成怒,认为方士们在耍弄自己。于是,先焚《道经》,后坑方士。而在这一事件的第二年,又发生了真正的“坑儒”事件。坑儒不是焚书的直接继续,而是由于一些方士、儒生诽谤秦始皇引起的。他们诽谤秦始皇天性刚戾自用,专任狱吏,贪于权势等等。秦始皇听后,盛怒不可抑止,以“妖言以乱黔首”的罪名,下令进行追查,并亲自圈定460余人活埋于咸阳,这即是所谓的“坑儒”事件。


  到这里我稍微总结一下,首先"焚书"和"坑儒"是两个时间段的两回事,之所以扯到了一起大概就是因为焚《道经》的关系;其次,“坑儒”事件并非是坑杀天下的儒生,而一共只坑杀了460余人,且这460余人中还是以方士为主的。因此秦始皇因为“焚书坑儒”留下千古骂名,其实是冤枉秦始皇了。但是,由于这件事情最大程度上“得罪”了文人儒生集团,儒家从战国以来一直是个非常猖狂的集团,它反映了要想治国必须以儒术为中心,所以和墨家不合,汉武帝独尊儒术罢黜百家,更让儒家有重要的权力。于是他们在得志后,把罪人指向秦始皇,所以秦始皇成为万世暴君而遗臭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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