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章程对大学有重要意义,常被称为大学的“宪法”。高校章程最大的作用,是它确定了高校基本的运行和管理制度,能够保障高校按照学术逻辑和教育规律办事,防止大学受到外界干扰,尤其减少行政权力的干预。当前,中国大学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大学分级别,教授无心学术和教学,争着当官拉项目;行政权力主导资源分配,资深教授不如一个处长掌握的资源多;大学缺乏个性,千校一面,培养不出更多创新型人才等。这些问题都与高校过度行政化有关。
大学过度行政化问题,在教育规划纲要中已明确提出。教育规划纲要给出的解决办法,是坚持政校分开、管办分离,保障高校办学自主权。这样做的目的是减少行政和社会力量对高校事务的干预,从权力本位,回归学术本位。《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出台,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了法律支撑。
大学是特殊的公共机构,其运行和管理有不同于行政管理的规律,只有建立自主办学、学术独立、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管理制度,才能让大学摆脱行政化痼疾,逐步与世界一流大学接轨。制定合格的大学章程,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必不可少的一步。
近日,教育部举行新闻通气会,通报了已于1月1日实施的《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表示,今年要推动高校全面启动章程制定或修订工作。